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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青岛农业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免试,是指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细则所称推荐是指学院根据学校的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学校推荐。
第三条 学院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基本原则,确保推免标准严格明确、推免程序高度透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单数),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授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学院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第三章 推免指标分配
第五条 学院总推免指标以学校当年下达数量为准。学院名额分配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优先向国家战略急需的专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倾斜,结合学院一流课程、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考研就业情况等因素统筹考虑。推免名额由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确定分配至各专业。学院推免指标分配见附件2。
第四章 推免条件
第六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要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公费农科生。参与双学位或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学生仅可申请主修专业的推免名额。
(二)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包括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的学术不端记录)。
(四)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第七条 综合推免条件及要求
(一)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只计算列入本科培养方案中除公共选修课外的必修课及额定学分的选修课。如选修课的学分大于额定学分,选其中成绩较高的课程计算,最后一门使累计学分达到或超过额定学分的课程完整计入。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须以学生首次考核成绩为准,因故未参加首次考核,但事先已办理缓考手续,该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为准。学生课程成绩以推免报名时现有成绩为准),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在一类竞赛中,获主体赛/主赛道国家级最高奖项的项目负责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放宽至前50%。
(二)英语需通过外方要求的内测考核。
(三)参与遴选的学生应主动报备有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否则取消参与遴选的资格。
第五章 遴选办法与程序
第八条 遴选办法
(一)按照综合成绩绩点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绩点=平均学分绩点×90%+特殊学术专长绩点×5%+发展性素质绩点×5%。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式与第七条(一)一致。
特殊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学院在核心期刊及以上范围内进行认定)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青岛农业大学或青岛农业大学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不超过5篇)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名单见附件1),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专家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服务、社会工作(含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和文体活动等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
同一研究成果或参赛项目的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记入某项成绩加分,不重复计算。
科研成果、论文、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当年学校公布的报名通知截止时间为准)。
特殊学术专长绩点计算办法、发展性素质绩点计算办法由学院根据学科和学生情况确定(见附件3),满分绩点均为5,并向全体学生公布。学院确定的计算办法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
(二)学院根据事先分配的各本科专业推免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推免生资格;当综合成绩绩点一致时,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当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资格时,学院应安排其签署书面的《自愿放弃推免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第九条 推免程序
(一)学校布置推免工作,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由学院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报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学院报备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信息,同时报送其签署的《个人无回避事项承诺书》。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学院研究确定各本科专业的推免生分配计划;依据实施细则开展推免工作。推免资格名单需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按照要求报送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五)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定;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第六章 质量保障
第十条 学院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和学院规定执行。推免工作实行相关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等报名参加当年遴选的,一律实行主动回避;凡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当年遴选的要主动报备。
第十一条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当年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参加申请推免,且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如发生影响推免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学院须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 学院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政策,向学生公布学院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咨询申诉渠道,针对相关问题,学院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监督小组(人数为单数,名单见附件1),由学院书记担任监督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纪检委员和学生代表,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监督。
第十五条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纸介质电子扫描和录音录像电子材料刻录光盘,连同纸介质材料交教务处存档。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适用于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附件1
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焕奇
成员:陈海华、张恩盈、李曼、周伟伟、王宏智、焦付超
联络员:张婷
职责:制定学院细则、审核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张婷,0532-58957707
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
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陈海华、张恩盈、李曼、郑丹、宗全利
职责:负责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的审核鉴定、公开答辩等。
联系人及电话:张婷,0532-58957707
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
推免监督小组
组长:王光炬
成员:许大伟、赵若兮(农学2401班长)
职责:全程监督推免流程,受理申诉。
联系人及电话:王光炬,0532-58957702
附件2
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
推免指标分配
学院本年度推免名额共计9个,根据《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章“推免指标分配原则”,农学(中外)、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物流管理(中外)四个专业的推免指标分别为2个、2个、3个、2个。
附件3
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
特殊学术专长和发展性素质绩点计算办法
一、特殊学术专长绩点计算办法
特殊学术专长包括科研论文和科研竞赛,绩点满分为5分。
(一)科研论文
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学院在核心期刊及以上范围内进行认定)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青岛农业大学或青岛农业大学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科研论文分类参照附件4。赋分标准如下,满分为50分:
1.自然科学学科论文:发表Z-A类论文,每篇赋分10分;发表Z-B类论文,每篇赋分5分;发表Z-C类论文,每篇赋分2.5分;发表Z-D类论文,每篇赋分1.25分;发表Z-E类论文,每篇赋分0.625分。
2.社会科学科研论文:发表S-A类论文,每篇赋分10分;发表S-B类论文,每篇赋分5分;发表S-C类论文,每篇赋分2.5分;发表S-D类论文,每篇赋分1.25分;发表S-E类论文,每篇赋分0.625分。
3.科研论文总分=∑单篇科研论文分数
(二)科研竞赛
1.科研竞赛的范围:作为前三位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科研竞赛赋分满分为50分。
2.赋分标准
(1)以第一位成员参加科研竞赛,国家级特等奖/金奖,赋分10分;一等奖/银奖,赋分5分;二等奖/铜奖,赋分2.5分。
(2)以第二位成员参加上述竞赛,按照(1)中规定竞赛赋分标准的50%计算;以第三位成员参加上述竞赛,按照(1)中规定竞赛赋分标准的25%计算。
3.科研竞赛总分=∑单项科研竞赛分数
(三)特殊学术专长绩点计算办法
特殊学术专长绩点=【科研论文总分+科研竞赛总分】÷20
二、发展性素质绩点计算办法
发展性素质包括创新创业竞赛(F1)、实践服务(F2)、社会工作(F3)、文体竞赛(F4),绩点满分为5分。发展性素质绩点=【F1+F2+F3+F4】÷20
1.创新创业竞赛范围: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作为前三位主力成员参加由学校认定的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的一、二、三类专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竞赛和创业大赛等赛事,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不包括特殊学术专长中所涉及的科研竞赛获奖)。创新创业竞赛赋分满分为50分。
2.赋分标准:按《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标准》(表 1)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特等奖加分标准同一等奖;团体竞赛获奖,第一位次学生,按相应项目计满分,第二位次学生按照表1标准的50%计分,第三位次按照表1标准的25%计分。
表1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标准
|
等级 类别 |
国家级 |
省级 |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
一类竞赛 |
10 |
8 |
6 |
4 |
3 |
2 |
|
二类竞赛 |
8 |
6 |
4 |
3 |
2 |
1 |
|
三类竞赛 |
3 |
1 |
||||
1.实践服务范围:作为前三位主力成员代表学校和学院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比赛或评选,并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实践服务赋分满分为30分。
2.赋分标准:国家级奖励每项加4分,省级奖励每项加3分,市级奖励每项加2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团体竞赛获奖,第一位次学生,按相应项目计满分,第二位次学生按照赋分标准的50%计分,第三位次按照赋分标准的25%计分。
1.社会工作范围: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工作赋分满分为10分。
2.赋分标准: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者,加5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满3个月并获实习证明者,加5分。
1.文体竞赛范围:作为前三位主力成员代表学校和学院参加文体竞赛,并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文体竞赛赋分满分为10分。
2.赋分标准:国家级奖励每项加3分,省级奖励每项加2分,市级奖励每项加1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团体竞赛获奖,第一位次学生,按相应项目计满分,第二位次学生按照赋分标准的50%计分,第三位次按照赋分标准的25%计分。
附件4
论文分类
一、自然科学科研论文分类
《Cell》《Nature》《Science》发表的论文。
自然指数期刊(除《Cell》《Nature》《Science》之外)发表的论文。
Web of Science检索的TOP期刊论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和重点期刊发表的论文;学校入选前1%的ESI学科高被引论文(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培育ESI前1%学科(微生物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的高被引论文。
其他SCI收录论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梯队期刊、高起点新刊发表的论文。
EI收录论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期刊(以学校认定为准)发表的除上述论文以外的论文。
二、社会科学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分类
《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Web of Science检索的TOP期刊论文;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科中文期刊发表论文(详见目录)。
其他 SCI、SSCI收录的论文;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在理论版的不少于2000字的理论文章;《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主体转载的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主体转载的论文;被《新华文摘》观点摘编的论文。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CSSCI来源集刊或扩展版期刊上发表的论文;EI收录论文。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KCI来源期刊按照学科和影响因子排序的前30%;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I源刊收录论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期刊(以学校认定为准)发表的除上述论文以外的论文。
1.SCI和SSCI论文为Web of science检索报告中注明Article或Review类型论文。
2.论文认定按照所属学科属性,不以作者所在学科认定。
3.各教学院(部)可在学校科研论文分类的基础上,细化适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的科研论文分类标准。
4.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科首位中文期刊目录(见表2)。
表2 人文社科中文期刊目录


附件5
学生提交材料
1.推免生诚信承诺书模板
2.回避关系声明
3.青岛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本科期间成绩单(以教务处下载的版本为准);
5.证明学术专长、发展性素质的相关材料原件;
6. 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声明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