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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前后教学秩序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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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安排,我校于 2021 年 4 月 3 日-5 日清明节放假 3 天,为了保证清明节假期前后正常的教学秩序, 特作如下要求:
       各学院(部)教学工作检查小组要加强假期前后的教学秩序检查。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学时间表上、下课,不得随意调停课,如无特殊原因不予调停课;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需要网上申请,教学院长批准和教学秘书审核;或者填写《青岛农业大学调课、停课、补课申请表》,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调停课,否则视为私自调停课。 教师不得答应学生调停课和请假要求;清明节假期前后, 教师要坚持上课点名,认真作好考勤记录。 学校督导、教务处将严格假期前后教学秩序的检查和督导。
                             
教务处
2021年3月25